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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2009年招录中小学教师简章
整理自:无锡市教育局 2009-3-10 12:43:24
为做好我区2009年招聘录用新教师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与要求
    1.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原则。
    2009年新教师招聘原则上首先招录有工作经验,并已成为各类骨干教师的成熟教师。新教师的招聘主要面向无锡籍2009年师范类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最高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原户籍在新区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
    2.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
    凡应聘我区中小学教师者必须经过考试(考核),否则不予录用。考试(考核)分区组织的统一笔试、面试和各校组织的试教、技能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申请调动的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区级的统一考核,经审核后凭准入证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聘工作在网上发布公告,各校拟录用教师须报区主管部门审批并公示。区、校均成立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不得录用未取得准入证的教师。所有教师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录用计划数
    中学32人,小学27人,共59人。
    各校、各学科具体引进情况见附件3。
    以上需求数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招录和2009年拟引进人员(需求数量会根据学校事业变化作相应调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录对象健康状况、政审情况等条件需符合相关人事录用条件和规定。
    (一)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必须是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合格毕业生(应聘中学教师学历需本科及以上,应聘小学教师学历需专科毕业及以上),所学专业应与学校需求对口。招聘的新教师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9年无锡户口师范类毕业生,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 2009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
    3.无锡户口的2008年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08年考录成绩优良。2009年考录同等条件下新区户口的毕业生可优先录用;
    4.非无锡户口2009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仅限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及其他国家“211工程”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招聘成熟教师的条件是:有相应教师岗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工作业绩明显,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过区教学新秀及以上业务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日(周一)至4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旺庄中学(新区红旗路,可乘41路、35路、30路、51路在长江俱乐部或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站下)
    3.报名时所带材料:
    (1)2009年毕业生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无锡籍师范类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复印件)、应聘教师报名表(打印稿)和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报名。
    (2)2008年的无锡籍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应聘教师报名表(打印稿)报名。
    (3)其他申请调动的骨干教师凭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任职证书、应聘教师报名表(打印稿)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4)党员(预备党员)由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
    (5)报名者须缴2张近期一寸证件照和报名考试费90元(苏财综[2003]84号、苏价费函[2003]91号)。(低保对象可凭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免交招考考试费,调动人员及研究生免交招考考试费)
    (6)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09年无锡市新区新教师应聘登记表》,报名材料经区教育局初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最多可在不同学段填报两个志愿,其中幼教岗位只招本专业毕业的毕业生,非幼教专业毕业的专科毕业生只可填报小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填报初中、小学学段的相同专业(或临近专业)学科。
    (7)需参加区统一考核的应聘者报名材料经区教育局初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政策法规等。
    2.考核形式
    第一阶段:区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和申请调动的骨干教师不参加区级组织的考核)。一周内公布笔试和面试结果,并领取“准入证”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1)笔试: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基本知识和教育政策法规等。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课堂教学(试教)和技能考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参加体检(凭通知到新区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表由学校统一到教育局领取)。
    (1)课堂教学(试教):通过试教,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2)技能考核:根据不同专业特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3)综合考评:学校招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以上考核项目的综合情况初定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需参加区统一考核的应聘者全部于2009年3月14日(周六)到无锡市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长江北路88号,可乘公交41、35、30、70、51、65路在太湖花园二区站下)参加考试,上午9:30—12:00(共150分钟)笔试,下午1:30开始分组面试。
    六、录用
    1.拟录用人员持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备案表(原件)或调动审批表到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办理调动手续。
    2.拟接收新教师的学校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备案表(原件)或调动审批表报新区教育局、区劳动人事局鉴证审批。
    3.正式签约的新教师于2009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新区教育局报到。新就业人员报到时带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调动人员根据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新区教育局将于8月份开具工作介绍信和工资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新教师上岗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5.新录用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应聘的人员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网站查阅有关信息。
    联系电话:0510—85210177,网址:http://www.xqjy.com.cn
    本方案解释权属无锡市新区教育局。

    附件1:2009年无锡市新区新教师应聘报名表
    附件2:笔试说明 
    附件3:2009年无锡市新区学校教师需求汇总表


无锡市新区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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